西城新增排水设施管养项目
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西城新增排水设施管养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4月21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实施背景:为了城市更好的运行管理排水设施和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维护城市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能力,防止出现了暴雨内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等。
基本情况:本项目为西城新增排水设施管养项目,负责对项目范围内的泵站、泵井、闸门、雨水污水管线、明沟篦子、明沟盖板、水系进行管理维护。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为黄河路以南区域的新增排水设施管养项目,B包为黄河路以北区域的新增排水设施管养项目。
各包规模 | ||
项目 | 黄河路以南 | 黄河路以北 |
数量 | 数量 | |
泵站 | 7座 | 7座 |
泵井 | 12座 | 33座 |
闸门 | 20座 | 5座 |
雨水管线、明沟 | 10.48公里 | |
水系管养 | 2.3万平 | |
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已组织论证
预算安排:每年4027540.4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西城新增排水设施管养,包括管理、看护、巡查、维修、清淤、疏通、保洁以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数量:A包一家,B包一家。
预算安排:A包:每年1858355.6元,B包:每年2169184.8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经过管理养护使管辖区域内所有泵站、泵井、闸门设施保持完好,无缺失、损坏,正常使用。保持泵站前池、进出水管道等设施清洁无淤积,泵站、泵井、闸门及所有附属设施保持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转;所有雨水污水管线、明沟篦子、明沟盖板、管线保持管道畅通;水系水面干净整洁、水质达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满足山东省及东营市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服务的相关标准,以及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无事故,无任何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技术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排水设施养护的能力及相关的人员、设备等。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供应商及作业人员,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按照正规的养护程序进行作业。
(5)供应商应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且人员结构合理。
(6)供应商应具备固定工作场所与工作条件。排水设施养护服务应有相应的养护设备,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工程交通工具,满足养护工作的需要。
(7)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养护人员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投诉处理、仪器设备管理、养护档案管理、应急预案、财务管理、职业道德、考核检查制度等。
(8)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要求和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物理特性:本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类,不存在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共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如下:
新增泵站 | ||
序号 | 泵站拟定名称 | 位 置 |
1 | 耿井公园(太行山路)雨水泵站 | 太行山路耿井公园东侧 |
2 | 老广蒲沟(太行山路)雨水泵站 | 南一路南,太行山路向西300米 |
3 | 五干排东(南二路)雨水泵站 | 南二路五干排东北角 |
4 | 五干排西(南二路)雨水泵站 | 南二路五干排西北角 |
5 | 五干排(西二路)雨污泵站 | 西二路五干排东南角 |
6 | 五干排(西三路)雨水泵站 | 西三路五干排西北角 |
7 | 五干排(燕山路路)雨水泵站 | 燕山路五干排东南角 |
8 | 玉山路(五六干合排)污水泵站 | 玉山路五六干合排西南角 |
9 | 广利河(蒙山路)雨水泵站 | 东辛采油厂供应科院内 |
10 | 五六干合排(西四路)雨水泵站 | 西四路五六干合排西南角 |
11 | 广利河(西四路西)雨水泵站 | 西四路广利河东北角 |
12 | 西一路水系(烟台路)雨水泵站 | 西一路烟台路东北角 |
13 | 六干排(西二路)雨污泵站 | 西二路六干排西南角 |
14 | 调蓄池 | 广利河以北300米、新茶路西 |
西城排水泵井明细表 | ||
序号 | 拟定名称 | 位 置 |
1 | 八局小区污水泵井(1、2、3) | 八局小区 |
2 | 八局小区雨水泵井 | 八局小区 |
3 | 方正钢瓶污水泵井 | 方正钢瓶(南一路南西四路西) |
4 | 山亭路污水泵井 | 山亭路 |
5 | 西三路广蒲沟截污泵井 | 西三路老广蒲沟西南角 |
6 | 西四路五干排截污泵井 | 西四路五干排东南角 |
7 | 云门山路五干排截污泵井 | 云门山路五干排东南角 |
8 | 交运四公司污水泵井 | 南二路交运四公司 |
9 | 鑫昊农产品市场污水泵井 | 鑫昊农产品市场 |
10 | 创新园雨水泵井 | 胜园街道创新园 |
11 | 黄河路(广利河明慧闸)一体化泵站及钢坝闸 | 广利河明慧闸 |
12 | 西一路天鹅湖一体化泵站 | 金乡路与西一路交叉口西北角 |
13 | 西一路黄河路一体化泵站 | 西一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
14 | 一中一体化泵站 | 胜利第一中学北院 |
15 | 裕华路一体化泵站 | 裕华路与胜泰路东北角 |
16 | 沂山路一体化泵站 | 沂山路与北一路东南角 |
17 | 钻井院一体化泵站 | 钻井研究院南门东侧 |
18 | 北一路一体化泵站 | 北一路与西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
19 | 安泰小区一体化泵站(雨水) | 西四路安泰小区院内 |
20 | 安泰小区一体化泵站(污水) | 西四路安泰小区院内 |
21 | 昌乐路一体化泵站 | 昌乐路与规划支路交叉口 |
22 | 沂山路北一路污水泵井 | 沂山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
23 | 西一路北一路污水泵井 | 西一路北一路西南角? |
24 | 万方路北二路污水泵井 | 万方路北二路 |
25 | 香山路北二路雨水泵井 | 香山路北二路 |
26 | 千佛山路广利河雨水泵井 | 千佛山路广利河东南角 |
27 | 淄博路辛店村雨水泵井 | 淄博路北、西五路向西1000米 |
28 | 西二路北三路污水泵井 | 北三路南侧西一路至西二路中间 |
29 | 阳光水韵污水泵井 | 阳光水韵 |
30 | 曲阜路污水泵井 | 王府井 |
31 | 油田三中污水泵井 | 油田三中 |
32 | 东营村社区污水泵井 | 东营村社区 |
33 | 油田七中泵井 | 油田七中 |
34 | 茶坡村污水泵井 | 茶坡村 |
35 | 胜利油建职工培训中心污水泵井 | 北三路胜利油建职工培训中心 |
36 | 西城宾馆污水泵井 | 淄博路西城宾馆 |
37 | 文苑小区污水泵井 | 淄博路文苑小区 |
38 | 中王屋市场(金隅花园)污水泵井 | 海通路中王屋市场 |
39 | 太行山路雨水泵井 | 太行山路广利河桥南180米 |
40 | 园林小区一体化泵站 | 园林小区内 |
41 | 广利河(明镜路)雨水泵井 | 黄河路明镜路东北角 |
42 | 西四路勘探路污水泵井 | 西四路勘探路西南角胜北招待所院内 |
43 | 西四路和平路污水泵井 | 西四路和平路西北角院内 |
44 | 西四路锦霞路污水泵井 | 西四路东锦霞路南 |
45 | 锦霞南区污水泵井 | 锦霞南路北侧公园内 |
黄河路以北片区管线管养增加工作量统计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道路名称 | 管线范围 | 长度(米) | 检查井数量(个) | 备注 |
1 | 雨水管线 | 烟台路 | 庐山路-天目山路 | 3400 | 103 | |
平度路 | 庐山路-天目山路 | 3400 | 103 | |||
莱阳路 | 庐山路-天目山路 | 3400 | 103 | |||
招远路 | 庐山路-天目山路 | 3400 | 103 | |||
井冈山路 | 北一路-北二路 | 2800 | 85 | |||
钟山路 | 北一路-北二路 | 2800 | 85 | |||
天目山路 | 北一路-北二路 | 2800 | 85 | |||
2 | 污水管线 | 烟台路 | 庐山路-天目山路 | 1700 | 52 | |
平度路 | 庐山路-天目山路 | 1700 | 52 | |||
井冈山路 | 北一路-北二路 | 1400 | 43 | |||
钟山路 | 北一路-北二路 | 1400 | 43 | |||
香山路 | 北一路-北二路 | 1400 | 43 | |||
天目山路 | 北一路-北二路 | 1400 | 43 | |||
合计 | 33800 | 925 | ||||
3 | 明沟篦子 | 济南路北侧 | 广利河桥-海通路 | 258 | ||
济南路南侧 | 广利河桥-海通路 | 217 | ||||
北一路 | 广利河桥-西二路 | 428 | ||||
嵩山路 | 济南路-淄博路 | 495 | ||||
影视街 | 济南路-淄博路 | 595 | ||||
宾泰路 | 西四路-嵩山路 | 490 | ||||
盛泰路 | 西四路-云门山路 | 958 | ||||
玉山路 | 淄博路-北二路 | 370 | ||||
合计 | 3811 | |||||
4 | 管线 | 锦花路 | 锦霞南路-德州路 | 3729 | 雨水 | |
1850 | 污水 | |||||
5 | 管线 | 华安街 | 360 | 污水 | ||
6 | 管线 | 华平街 | 360 | 污水 | ||
7 | 管线 | 海东路 | 黄河路-北一路 | 2120 | 污水 | |
2070 | 雨水 | |||||
合计 | 10489 | |||||
新建闸门 | ||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1 | 云门山路广蒲沟南侧 | 云门山路与北一路交汇往北200米路西 |
2 | 菏泽路海信天鹅湖西侧 | 菏泽路与千佛山路以西路南 |
3 | 菏泽路海信天鹅湖东侧 | 菏泽路千佛山路以西路南 |
4 | 菏泽路众城格林风景南门 | 菏泽路千佛山路以西路南 |
5 | 南一路果园 | 南一路与太行山路路口南往西200米 |
6 | 南里市场 | 南一路与西三路南侧南里市场往东200米 |
7 | 西三路广蒲沟南侧 | 西三路南一路南侧西南 |
8 | 阳城小区 | 南二路胜利发电厂北门往北200米 |
9 | 老广蒲沟西五路东侧北岸排涝沟 | 老广蒲沟与西五路交汇处往东100米,400米 |
10 | 南田污水处理厂 | 西五路与现河路往西南田污水厂 |
11 | 云门山路五干排南 | 云门山路与南一路往南五干排南侧 |
12 | 太行山路水系西 | 菏泽路与太行路西南角 |
13 | 太行山路水系东 | 菏泽路与太行路西南角 |
14 | 太行山路水系南 | 太行山路菏泽路交汇处往南300米路西 |
15 | 南一路1号出水口 | 南一路南侧,西二路与西三路 |
16 | 南一路2号出水口 | 南一路南侧,西二路与西三路 |
17 | 南一路3号出水口 | 南一路南侧,西二路与西三路 |
18 | 南一路4号出水口 | 南一路南侧,西二路与西三路 |
19 | 西四路五干渠南 | 西四路五干渠南往南50路东 |
20 | 万泉村闸门 | 南二路万泉村东北角 |
21 | 零支排及其支渠共5座闸门 | 零支排及其支渠 |
水系 | |
面积(万平) | 2.3 |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1)泵站区域范围以内所有的泵站所属建筑物、构筑物、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等组件的维护维修,管线及泵房泵池、拦污栅、清污机等设施的清淤清理,保持泵站前池、进出水管道等设施清洁无淤积,泵站所属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泵站区域范围以内卫生保洁等全部维护维修内容。
(2)泵站、泵井、闸门及所有附属设施的管理、检查、维修、运行,保持所有设施的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转。
(3)服务企业负责管养范围内所有雨水污水管线、明沟篦子、明沟盖板、管线、井盖的巡查,保持完好,无缺失、损坏。
(4)服务企业负责管养范围内所有雨水污水管线、明沟篦子、明沟盖板、管线的疏通、巡查、清淤、维修等工作,保持完好,无缺失、损坏,管护区域内所有管线保持管道畅通,管道等设施清洁无淤积,所有附属设施保持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转。负责雨污排水系统清理清淤、管道疏通内容,重点是所属雨污检查井、收水井、收水支管清理清淤。
(5)服务企业应负责水系水面保洁(含清理河道内的渔网和水面漂浮杂物), 水域内保洁,水体看护、水质管养等管理。
(6)服务企业应负责负责网上民生、数字城管、各类热线、市民投诉、电话反映、环保督察以及各级安排反映所涉及采购人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的有关工作,不包括管线更换、设备更新更换内容。
(7)黄河路以南片区的泵站看护人员不少于14人,电工人员不少于2人;黄河路以北片区的泵站看护人员不少于14人,电工人员不少于2人;黄河路以南片区的泵井看护人员不少于6人,电工人员不少于2人;黄河路以北片区的泵井看护人员不少于16人,电工人员不少于5人;黄河路以南片区的闸门巡查、管护人员不少于4人;黄河路以北片区的闸门巡查、管护人员不少于1人;黄河路以北片区的雨水污水管线、明沟篦子、明沟盖板、管线巡查、管护人员不少于5人;水系管养面积约2.3万平方米,自行考虑配备相应的人员。
(8)负责管养范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巡查、检查、维护、统计上报,发现、制止破坏市政设施工作及相关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等工作。
(9)服务机构对采购人要求的某一特定服务事宜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工作任务,并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10)服务机构在项目的工作过程中不得自行更换工作人员,若有变动,需报经招标人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工作人员。
(11)服务机构应对项目资料妥善保管,坚决杜绝因服务人员的原因导致送审资料的损坏或遗失。
(12)服务机构应按规定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
(13)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服从采购人考勤制度管理。
(14)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要求和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15)负责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服务效率:在服务期限内为采购人提供高效、安全、质量高的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后续服务。
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标准并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技术、服务,但按照规范标准应该属于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事项,均应按要求执行。
三、论证意见:经专家论证,符合有关规定。
采购人代表:王鹏
论证专家:刘秉举、燕东宝、徐英莲。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2021年4月 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46-8017166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大厦A座16楼1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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